所谓“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个人股权转让”要缴纳的税主要是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
一、印花税
转让双方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计算公式如下: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0.5‰
个人可以享受在50%的幅度内减征的优惠。
二、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如下: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股权原值—合理费用)×20%
有些人问了,采取平价或低价形式转让股权,便没有所得,是不是无须申报缴纳或扣缴个人所得税?
举个例子:
某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4个股东,王某认缴了100万元,占股50%,还没有实缴。现在王某要把10%的股权以0元转让给其他两个股东,而公司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显示,净资产60万元,实收资本0元。
那么王某股权转让需要交个税吗?要交多少个税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第十二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
第十四条:如果又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次按照净资产核定法、类比法以及其他合理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上述案例计算过程
因股权转让的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要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王某10%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为60万元*10%=6万元,明显高于0元。因此核定股权转让收入为6万元。
应交印花税=60000*0.5‰*50%=15元
应交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税额=6万元转让收入(由税务机关核定)-0元股权原值(没实缴)-印花税15元=59985,个人所得税=59985元*20%=11997元,
应缴税费=11997元+25元=12022元
什么情形下股权可以平价转让: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申报纳税时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股权转让纳税(扣缴)申报时,还应当报送以下资料:
(一)股权转让合同(协议);
(二)股权转让双方身份证明;
(三)按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
(四)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
(五)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申报纳税时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二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
(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
(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
(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
(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因此,个人股权转让所得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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