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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亿现金离奇消失,总裁却回应:全都是因为会计!
2019-05-07 959

这几天小编的朋友圈被下面这篇文章刷屏了,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昔日明星康美药业一字跌停板开盘,该公司发布公告称,由于公司核算账户资金时存在错误,造成货币资金多计29,944,309,821.45元。


299亿现金离奇消失,总裁却回应:全都是因为会计


300亿会计差错,A股又刷新了历史


4月29日,康美药业发布了一份《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具体阐述了公司2017年年报中出现的14项会计错误。其中最主要的有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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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由于公司采购付款、工程款支付以及确认业务款项时的会计处理存在错误,造成应收账款少计6.41亿元、存货少计195.46亿元、在建工程少计6.32亿元;由于公司核算账户资金时存在错误,造成货币资金多计299.44亿元。


二是公司在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时存在错误,造成营业收入多计88.98亿元、营业成本多计76.62亿元;同时,销售费用少计4.97亿元,财务费用少计2.28亿元。


三是由于第一项会计处理错误,使得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等多个现金项目计额错误。也因此,康美药业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由18.43亿元转为-48.4亿元。


简言之就是,由于财务数据出现会计差错,造成2017年营业收入多计入88.98亿元,营业成本多计入76亿元,销售费用少计入5亿元,财务费用少计入2亿元,销售商品多计入102亿元,货币资金多计入299亿元,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多计入3亿元。


公告出来之后,市场哗然。其中多计货币资金高达299.44亿,金额之大刷新A股纪录。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点评称,这可能是中国证券史上最大的一笔“会计差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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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就连会计师事务所都说了:我没法审。


正中珠江对康美药业2018年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其表示“无法确定立案调查对康美药业2018年度财务报表整体的影响程度”。


康美药业2018年年报显示,2018年的净利润11.35亿元,同期下降47.2%;2017年的净利润从41亿元调整为21.5亿元;2016年净利润由33.4亿元调整为18.4亿元,几乎均被腰斩。


康美药业董事长马兴田发布致歉信:

甩锅财务管理不完善!

回应财务差错和财务造假是两件事


面对市场的质疑,康美药业董事长马兴田凌晨2点半发表了致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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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中并未直接回应财务差错出现的具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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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份致歉信并没有涉及财务差错出现的具体原因,称“快速发展导致财务管理不完善”。这一说法不知道有多少人信服。


财务差错和财务造假是两件事。”马兴田4月30日下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


康美药业负责人称:“此次调整部分会计科目,是基于证监会调查监督下进行的,是比较可信可靠的。市场比较关注的货币资金减少299亿元的问题,并不是一笔勾销,而是大部分转为存货了。我们的存货还是很有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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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对于本次事件的官方处理还未公布,相信调查清楚后会对相关人进行追责,也希望会计们一定要记住以下五要五不要:


一要道德操守不要失去道德底线;


二要懂法守法不要知法犯法抗法;


三要尊重事实不要编造经营假象;


四要真实记账不要做假账两套账;


五要依法申报不要偷税骗税虚开。


现在,康美药业以会计差错为由,但是没有哪个会计能承担这么大的错误,所以,对于会计而言,在工作之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为什么总是会计背锅?


现实中会计违法具有如下特征:


1、一般财务人员没有利益驱动,往往做凭证的手受到另外一个大脑的指使。


工资固定不高,出了事情第一个出来承担责任;什么事情都是听从老板的吩咐,做凭证都是也是根据上级的要求,没有业绩奖金,承担的法律风险最高,出了事第一个找的就是会计。比如这个案例:“我,41岁的老会计 ,因为太听老板的话,刚刚被判刑9个月”


2、举证很难。


被税务稽查,证明自己很难;大部分企业会安排会计人做假账,销毁凭证、会计账簿、买卖发票等违法工作,自己没办法不做,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更何况你拿别人的钱不把事情办好能说得过去吗?但是一旦出事了,却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受人指使的。毕竟是由会计人亲自操作的,想证明自己只是一个执行者,而不是主导者,很难!


那么,公司财务违法,会计要承担哪些责任?


做假账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只是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我国刑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般在单位犯罪的情况下,《刑法》规定了只追究两种人的法律责任:


第一种人是直接负责人。也就是违法行为的指使者,可以是法人代表、也可以是财务经理、财务总监。


第二种人就是直接责任人,也就是违法行为的经办人,一般是单位的会计。


根据《会计法》,“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最后提醒:


生活是自己的,千万别因为一些蝇头小利或者因为老板的逼迫而做假账、内账,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如果遇上这样的情况,多想想家人、朋友,坚决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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